来源:青岛市统计局 发布日期: 2026-03-11 【字体: 大 中 小】
2025年,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坚决扛牢维护统计数据质量的政治责任,不断强化统计法治工作,优化统计法治环境,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专题纳入2025年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和各党支部学习计划。结合新修改《统计法》贯彻执行,多维度广角度分层次深入思考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新思路新举措,在全省统计法治工作会上作典型经验交流,在《青岛日报》重要版面刊发《汇聚统计法治之力护航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行稳致远》署名文章,持续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治理效能提升。
(二)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并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省政府《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及《青岛市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若干措施》文件精神,建立清单机制。规范入企行为,依托“鲁执法”平台,全面执行入企扫码要求,做到“码”上登记、监督与投诉,实现入企行为“阳光运行”,2025年开展企业数据质量执法检查80余家,均已严格落实“扫码入企”要求。
(三)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科学制定2025年度“双随机”执法检查计划和实施方案,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打扰。强化执法与普法联动,加大新修改《统计法》普法力度,向企业统计人员发放《统计法》普法手册,提高企业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加强与市场监管、人社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机制,2025年全市统计系统联合部门检查企业198家,确保一次检查完成多项任务,减少对企业的重复检查。
(四)加强数据风险防控。落实“管行业就要管统计,管统计就要管数据质量”要求,加强与发改、工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部门统计规范化水平。加强对工业、投资等领域统计数据检查核查,严格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累计审核查询、实地核查检查企业、项目近6000家。对照国家统计督察要求,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统计生态明显改善。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落实《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聘请山东国曜琴岛(青岛)律师事务所担任市统计局法律顾问,年度审查各类合同20多起。加大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市统计局配备一名公职律师,负责宣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承担局合法性审查,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系统。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理解还不够深、不够透,督促区市、有关部门、基层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方法不多、督导落实力度不够大。
二是贯彻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要求不够严格。受制度衔接、执法能力、协同机制等多重因素影响,对涉企检查有关规定掌握不够全面深入,执法人员对法规政策及相关知识及时更新、丰富充实还有不到位情况。
三是统计法治基础力量还不均衡。个别镇街统计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导致业务不熟、数据审核把关不严;部分企业单位还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不配合、资料不健全、记录不完整、台账不规范等情况,统计法治基础力量薄弱对提升统计工作造成一定程度影响。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
(一)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健全党领导的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统计法治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先后多次听取或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对统计执法、法治宣传、统计督察等重大统计工作进行专门部署。认真落实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要求,对局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二)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显著。认真落实省统计监督建议书问题整改要求,推动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综合应用4个方面15条举措,持续提升统计工作质效。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2025年7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学习教育,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数据核查和执法检查等工作,核查企业(项目)1220家,完成对80余家重点企业(项目)统计执法检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统计法治制度建设和队伍能力素质有效提升。健全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约谈办法》《统计数据质量追溯问责制度》《违纪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加强基层执法力量配备,10个区(市)全部设置统计执法监督机构。选派7名骨干参加国家局、省局执法检查,精心筹备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33人顺利通过,人数居全省首位,多年存在的区市执法力量不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法治基础更加巩固。
(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合力不断强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期间,围绕防治统计造假,制定问题、任务和职责三张清单,促进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落实八部委刚性制度要求,深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协同贯通,推动市委组织部将统计造假纳入全市综合考核负面清单,市纪委监委将统计监督意见作为重要工作参考,协力完成对28家单位和1000余人的监督评价。
(五)统计普法宣传氛围更加浓厚。推动市委第192次常委会会议、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实施方案》,市政府常务会议举办统计法治专题讲座。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为市管班、中青班、处级班讲解新修改统计法要求。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举办12场统计法治讲座。广泛开展“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法治宣传月等法治宣传活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的氛围更加浓厚。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理念,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进一步增强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二)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拧紧数据质量管理责任链条,统筹推进平台审核、实地核查、“双随机”抽查和执法检查,严肃查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持续巩固防治统计造假高压态势。做好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提升统计规范化水平。
(三)狠抓基层基础提升工作质效。持续落实《若干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扩充机构编制规模。推动统计业务培训提质扩面,实现培训内容由专业知识向职业技能转化,持续稳定统计工作队伍。
(四)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科学谋划“九五”普法规划。持续推动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增强党委、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统计法治意识。大力开展统计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浓厚氛围,构筑防治统计造假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创新普法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扩大统计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形成尊崇统计法、敬畏统计法、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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